2026年4月10日,中国证监会在国务院的批准下,发布了《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》,标志着创业板改革的正式开启。三个月的时间里,改革措施陆续落地,市场反应积极。
政策措施落地迅速
改革涉及10多项配套规则的制定和修订,覆盖发行上市、再融资、交易等多个方面。改革启动当天,深交所迅速发布首批4件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。不到两周,相关规则正式发布,为第四套上市标准的增设、预先审阅机制的建立等重点改革措施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。
7月3日,证监会进一步公开征求意见,明确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及提高简易程序融资额度等具体安排,深交所也同步征求再融资审核规则等意见。
宣介培训覆盖全国
改革政策发布后,深交所在深圳举办了首场政策宣介会,深入解读政策,聚焦问题交流。三个月内,深交所联合地方金融办、证监局等开展的宣介培训活动覆盖全国31个省、市、自治区,超过4000人次参加。
试点地方政府推送拟发行上市企业信息,是改革的重要探索。深交所已收到部分企业的地方政府推送信息函,并在审核中参考这些信息,提高审核质效。
第四套标准支持新兴产业
创业板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,不设盈利要求,强调成长性和创新性,适应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企业的特点。目前,已有8家企业采用第四套标准申报,覆盖人形机器人、无人机、人工智能等多个前沿领域。
融资并购效率提升
创业板改革专门安排了再融资、并购重组、股权激励等政策,多个案例已经落地。例如,信维通信60亿元定增项目仅用21个工作日通过审核,成为市场落实再融资改革要求的首单案例。
指数产品体系谱系完善
创业板指数数量已达43条,覆盖宽基、行业主题、策略等类型,指数投资功能进一步提升。深交所上市的创业板相关ETF产品规模超过1400亿元,成为境内外资金配置中国创新资产的重要选择。
全过程监管强化
改革注重全过程监管,维护市场稳定运行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深交所修订发布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》,提示投资者关注改革后的制度规则变化及风险特征。
市场人士认为,创业板改革三个月以来成效明显,正在惠及越来越多的优质创新企业和投资者,为资本市场支持优质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更强动力。